全校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根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同大党〔2023〕5号)和《全面建设清廉学校2023年工作要点》(同大党〔2023〕8号)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廉政风险是指在行使公共权力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的重要举措,又是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夯实学校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抓手。要以防范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服务师生、方便师生、幸福师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针对不同岗位存在的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时间和范围

  时间安排:2023年5月。

  排查范围:校内各部门单位。

  三、排查内容

  (一)排查廉政风险。根据各部门单位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查找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二)评估风险等级。廉政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将廉政风险岗位划分三个等级。低风险:具有决策、审批、自由裁量、事务管理决定权的领导岗位。中风险:具有一定的部门事务管理、执行权的领导岗位和具体承办岗位。高风险:具有一定综合协调职能的领导和非领导岗位。

  (三)制定防控措施。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科学配置权力结构,合理划分和分解职责权限,形成公开透明、互相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结合岗位实际,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和操作程序,加强制订或完善相关制度。

  (四)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要明确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对每个廉政风险点的预防、监控和处置,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明确责任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把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仔细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各部门单位风险点排查情况、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跟进检查。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剖析查摆。推进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是加强和规范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紧扣职责定位和业务工作,确定本部门单位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对涉及“人、财、物、权”等廉政风险等级比较高的风险点,要强化防控责任追究制度。

  (三)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以健全完善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为主线,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融入到学校管理服务工作中;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与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相结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将责任制和风险防控措施延伸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单位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症结、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四、其他事项

  党委组织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部、科学技术部、计财部、后勤管理部、基建部、人文社科部、采购与招标中心等12家部门单位请于5月20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报纪委综合室(行知楼121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dtdxjw@163.com。

  其他部门单位请于5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报报纪委综合室(行知楼121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dtdxjw@163.com。

  附件1:山西大同大学XXXX(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清单.xls

  附件2:山西大同大学XXXXXX工作流程.doc

  

  

                                                             中共山西大同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驻山西大同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