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纪委以及校党委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贯彻纪检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学校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二、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按时参加纪委会议,研究重要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决定纪委重大事项时,严肃认真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正确行使表决权。
三、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本人所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群众反映的难点及热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纪委会或纪委书记汇报,为领导决策和研究工作提供依据。
四、切实履行纪检职能,根据分工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及协助、指导、监督和检查所联系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纪委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五、忠于职守、求真务实,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及时向所在单位或联系单位传达校纪委会的决定、决议和上级纪委的有关指示精神。经常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沟通情况,研究、探讨开展工作的方法,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六、参与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干部的控告,参加有关违纪案件的调查或审理,维护党员的正当权益。
七、完成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