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日至1月6日,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学校党委巡察组分别向教务部、科学技术部、基建部、实验与设备管理部、法学院和体育学院等6个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6个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代表被巡察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参会的巡察办负责同志代表学校党委就抓好巡察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面落实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到位。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单位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强化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三是切实采取务实管用措施,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单位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校党委关于巡察的相关会议精神,系统研究整改工作,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再提升,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单位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以及巡察组、巡察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反馈会议。(党委巡察办)